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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旅游线上活动旅游信息上传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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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线上活动信息上传流程。用户在参与线上活动上传旅游信息时勾选“同意发送协议” 即表示用户与百度公司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

1.2 用户在百度旅游的任何线上活动上传旅游信息(含目的地介绍;目的地相关景点、美食、购物、演出、活动、亮点介绍/推荐/描述等信息;目的地游记和攻略),应当使用已注册的有效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让给任何第三人;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百度用户在上传旅游信息时,除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还同时应当遵守百度旅游的其他协议和规定,以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百度旅游-线上活动旅游信息上传协议及百度旅游的其他协议,可由百度公司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在参与相关活动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二、合法参与百度旅游线上活动

2.1 用户在百度旅游线上活动中上传旅游信息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同意将不会利用参与本活动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传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旅游信息内容:

•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 宣扬邪教、迷信的;

•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   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  非法的广播电图片道、视听节目网站提供的非法图片内容;

•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2 用户不得对所参与活动的任何部分或旅游信息上传功能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2.3 用户须对自己在参与百度旅游线上活动及使用旅游信息上传功能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百度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百度公司等额的赔偿。



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

3.1 百度旅游线上活动提供旅游信息上传功能专为用户自己创作或享有合法来源的作品提供服务。百度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请用户在上传旅游信息前确保拥有上传的旅游信息内容的著作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已经取得上述全部权利人的许可;

3.2 对于用户以参与百度旅游线上活动方式上传到百度旅游上的旅游信息,用户同意百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3.3 用户应确保上传的旅游信息内容,已经获得被撰写对象(如有)的许可,并确保旅游信息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不存在任何著作权纠纷。



四、服务风险及免费声明

4.1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线上活动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功能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活动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参与百度旅游线上活动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百度对线上活动旅游信息上传功能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百度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功能停止,百度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对于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百度旅游线上活动的正常运作,百度承诺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百度不承担责任。此外,百度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线上活动任何部分的权利。

4.3 百度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百度旅游线上活动上载的旅游信息内容,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百度无法控制经由线上活动上载之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参与百度旅游线上活动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百度。但在任何情况下,百度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的在线活动参与权,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百度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线上活动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百度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4.4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若第三方在您不知情或未经您同意的前提下,将您的旅游信息作品上传于百度旅游及由此所产生的任何可能侵害您权益的行为,百度均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4.5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第三方可以通过访问百度网站而获得百度旅游中的相关信息,并可对信息进行使用行为。对用户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使用可能侵害您权益的行为,百度均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4.6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百度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用户的线上活动参与权而无需通知该用户:

•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   用户注册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帐号及相应的域名;

•    百度发现用户恶意注册空间域名;

•  百度收到第三方投诉且该第三方出具相应证据的;

•   其他百度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4.7 百度有权根据活动的需要,至少提前2日通知用户后,收回用户所用的用户名。



五、违约旅游信息的处理原则

5.1 如用户在参与线上活动进行旅游信息上传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百度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不经通知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上传的旅游信息内容)以减轻和消除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5.2 如百度认为用户的旅游信息上传行为严重违反了本协议,并给百度公司造成了损害,百度公司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终止用户的密码、帐号或线上活动的参与权,且百度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百度公司有权启动必要的刑事及民事法律程序,维护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追究违法用户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修改

6.1 百度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百度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6.2 如果不同意百度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百度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七、通知送达

7.1 本协议项下百度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7.2 用户对于百度的通知应当通过百度网站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八、其他

8.1 本协议未规定的其他事项,请用户遵照《百度旅游协议》和《百度图片上传协议》等百度相关协议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百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百度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8.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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