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结算银行变更函
如需变更微信支付的结算银行,请参照下图打印一份变更函,变更的信息全部需打印,不支持手写商户信息,最后请加盖公章(个体户无公章的可法人签字按手印+公司名称)。
温馨提示:
1、企业用户开户人身份证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个体户开户人身份证请填写法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2、原开户银行支行信息必须与申请微信支付认证时填写的银行支行信息一致。
对公账号变更函填写指引:(新版执照注册号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账号变更函填写指引:
变更函模板(可复制)
财付通结算银行帐号变更函
财付通传真号:0755-86013021-4149
商户主体名称:
商 户 号 :
原开户名称:
原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类型 :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我公司有效帐号由上述银行帐号变更为下述银行帐号,用于财付通资金的结算。特此说明!
开户名称:
开户类型:
开户银行:
(xx银行xx分行xx支行)
银行帐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人签字】
【日期】
【盖章】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