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政府及事业单位)无法对外汇款,如何处理?
政府及事业单位,申请商户入驻时,若无法使用对公账号打款,请参照下图打印一份账户证明函(不支持手写商户信息,全部需打印),最后请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点击此处提交,待人工审核通过后,则可免打款。
变更函模板(可复制内容):
财付通结算银行帐号证明函
财付通传真号:0755-86013021-65646
公司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兹证明上述银行帐号是我公司的有效帐号,可用于财付通资金的结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