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阳光(00509.HK)获控股股东认购3亿港元可换股债 初步换股价溢价18.67%
世纪阳光(00509.HK)宣布,于2020年4月18日,公司与认购方中国世纪阳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池文富全资拥有)订立认购协议,以向认购方发行本金总额3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初步换股价为每股0.1875港元,较4月17日收市价每股0.158港元溢价约18.67%,悉数可兑换为16亿股换股股份,占经扩大后公司股份25.89%。
预计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中约78.77%将用于自独立第三方按较低利率(即介乎每年约9.1%至每年8%)为集团境外借款(包括应计利息)再融资,以及在与潜在投资者及金融机构磋商融资条款时将集团置于更有利地位;及约10.96%将用于结算资本开支;及约10.27%将用于集团于香港经营的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称,于公布日期,认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于16.61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36.25%)中拥有权益。于按初步换股价全数兑换可换股债券后,16亿股换股股份将配发及发行予认购方,而认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公司投票权的权益将增加至经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52.76%(假设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其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