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放18亿元消费券:财政投入6亿元,商家让利12亿元
4月16日消息,温州将分三期向本地消费者发放18亿元消费券,活动于4月18日上午10点正式启动,发放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31日,全市居民可登录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参与领券活动。
据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释放被疫情抑制、冻结的消费,推动温州市消费市场快速回暖,加快消费水平复苏和振兴,温州市政府决定,举办“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按照“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原则,全市财政投入6亿元,预计参与活动商家让利12亿元,消费补贴和让利总额达18亿元。
发放安排方面,活动共分三期:第一期发放时间为4月18日-4月25日,定于4月18日上午10:00发放,单个券包总价值68元,包含2张满20元减5元券,2张满50元减10元券,1张满168元减38元券,消费券使用仅限于本次活动指定的温州线下实体店。第二期时间为4月26日-5月10日,第三期时间为5月11日-5月31日,届时将视情况调整消费券配置,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关于使用规则,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个商户最多使用两张消费券;申领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在温人员消费券申领时,只能根据当前地理位置所在地申领对应发放主体的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其发放主体对应的辖区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