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山东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4-14

 

个人零费用代理店+,日收入3000+,可兼职做

本报讯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山东省财政推出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

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项目,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

(张沫)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中国财经报

/template/Home/AllNew/PC/St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