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规范》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美团外卖平台商家入驻行为,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规范》的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内容如下标,修订内容即日起生效。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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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行为】 商户除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第五条入驻审查标准外,商户不得出现如下违规行为: 1、商户提交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主体名称不一致的; 2、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提交审核时过期或合作期间未能保持持续有效的; 3、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或超范围经营的; 4、商户无实体门店或未按照食品经营资质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5、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所提供资质证照中营业地址不一致的; 6、商户提供虚假资质、信息或材料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双方协议、相关管理规范情形。 |
八、【违规行为】 商户除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第五条入驻审查标准外,商户不得出现如下违规行为: 1、商户提交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主体名称不一致的; 2、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提交审核时过期或合作期间未能保持持续有效的; 3、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或超范围经营的; 4、商户无实体门店或未按照食品经营资质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5、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所提供资质证照中营业地址不一致的; 6、商户提供虚假资质、信息或材料的; 7、商户利用同一套证照、一个店铺开设多个线上门店的情况;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双方协议、相关管理规范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