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店,既要“颜”更要“严”
5月25日,下午3时左右,位于北京三里屯店排队“喜茶”的人络绎不绝。这家经常出现在微信朋友圈、抖音上的网红奶茶店,喝上一杯常常要排队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即使排队时间长,但依然不影响它的超高人气。从4时之后,不仅排队的人越来越多,还有几位“黄牛”在询问顾客是否想“加号”。
当下,越来越多的店铺借助自媒体、短视频等方式吸引着许多人前来打卡体验。
然而,成为网红店只是一种营销手段,把客人引来也只是初级目标。更长远的是要留得住客人,这就需要店铺在产品、服务上下工夫。网红店要有颜值,更要严格把控质量,打造成经得住市场检验、名副其实的网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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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手段是关键
“喜茶”通过各路网红推荐以及体验过的顾客拍照打卡,并在店面和产品上下足了工夫。从店铺设计,到茶杯包装,再到奶茶本身,都有着“高颜值”,其传播效果成倍增长,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来尝试。
李先生在北京一家时尚杂志公司工作,周末经常和朋友聚会,所以接触过很多网红店,尤其是一些网红餐厅。李先生向记者展示着几家他去过的网红餐厅,从图片来看,这些餐厅设计新颖,各具风格,而且地理位置优越,都具备很高的“颜值”。
前不久,记者在三里屯附近的电台巷火锅吃饭,由于是周六人特别多,下午6时去拿号排队,没想到,一直等到晚上12时多才吃上,排队将近6个小时。最终和朋友只吃了2个小时。记者认为,“虽然排了很长时间,但是好在火锅的味道很好,我觉得还是很值得。”
时评人、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解筱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网红店营销中,一些企业和经营者投入较大人力财力,还有的在资本的加持之下,积极迎合大众趣味,充分利用自媒体制造话题、编讲故事、自我炒作刷量、以媒体商业平台背书和知名人士合作推广等手段,不断圈粉,极力打造所谓的网红店,满足互联网经济时代年轻一代对快餐式文化生活的消费需求,从而在同类店面中“脱颖而出”,短期经营收入获得爆发式增长。
资深电视评论员魏明认为,这些网红店迎合了当下网络时代的传播特色,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特色很简单,用最快的速度、最简单的方式将自己的诉求传给所有的网民。目前我们全中国网民过8亿,手机网民大概7亿,这种传播方式比传统的营销手段要先进很多。我们也佩服网红店的老板们抓住网络时代方便快捷的特点,采用与时俱进的做营销手段。
魏明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使用这种营销手段,方式既可以单一又可以组合,就我看到的网红店的营销手段似乎以视频动图手段居多,立体感更丰富,大家看文章时必定会以网红店的产品或是店铺整体外观等有具体的感官,如果以视频的方式,那么对店里店外的环境,以及对这道名菜的整个烹饪过程等,都有一个详细的展示。例如,海底捞的店员“下面”一样,无形之中增加了表演的成分。这些表演成分其实是让来打卡的人会看得心情愉悦,这也是迎合了受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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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店为何难“长红”?
记者在一家网红店排队的时候,随机采访了多名排队的顾客。有的顾客是因为喜欢而来,有的则是慕名而来,还有一部分就是路过看到很多人排队而进来购买。但是有一部分顾客认为,有的店只来一次就不想来了,感觉并没有达到心理的预期效果。
魏明表示,未来网红店发展堪忧,因为有些网红店为了盈利会弄虚作假,而且这也不是个别现象。很多网红店通过拍摄角度、拍摄技巧等,掩盖了自己店里的一些缺点。例如,环境可能没那么好,可能不是所有的菜品都好吃,只展示自己最好的,用最好的优势来吸引人,无形之中夸大自己的产品。这样一来,可能很多人冲着网红店打卡的时候,被商家一面之词所蒙蔽。但实际上我们从实体经济到电商行业,无论哪个行业,要想长红就必须拿出真正的水平。
但也有例外,有一些网红店活了下来,“喜茶”就是一个。此外,还有那些依靠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店铺,通过打造网红店的营销策略,反而获得了更高的人气。
可见,质量才是网红店的生命线。在接受采访的顾客们都不约而同地表示,网红店要想真正地红起来,还是要从质量做起,做好品质控制,让产品能够在市场上立得住。
如果商家并没有这个实力,但是通过营销手段把自己打造成了“网红店”。那么,“火”只能是暂时的,当客人发现被欺骗后便不会再买单。做生意要讲诚信,做商业运营也要有规则一样。真正决定网红店能不能长久的成为网红店,其实是你自己产品的特色和品质。魏明表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李骏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红店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的网红店每天销量惊人,可以说是遥遥领先其他同行,而线下的网红店,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自媒体上铺天盖地的宣传,去到实体店后看到的就是排队,如果这些网红店确实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或产品,生意红火自然无可厚非,但是许多线上的网红店都是通过刷单的方式获得超高销量,线下网红店很多是通过雇人排队给人造成生意火暴的印象,但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根本与描述的不符,甚至于有些网红店根本就是名不副实,存在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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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法律保障
很多网红店存在欺骗消费者、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众多。
李骏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网红店的营销中,经常会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如果消费者到店后的实际情况与网红店的宣传内容不一致,这样的行为就构成虚假宣传。许多网红店会在自媒体营销软文或者短视频中采用夸大宣传的手法来放大产品的效果。
解筱文认为,对于任何商家而言,营销只是一种市场开发销售的手段,网红店的打造必须基于自身良好的产品本身,而不能本末倒置,为营销而营销,为网红而网红,过度包装推广,非正常参与市场竞争,更不能低俗跟风炒作、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
网红店要消除短期谋利炒作的心理,踏踏实实做商业、做品牌,以质量和服务取胜,不断圈粉和黏粉,名副其实“网红”,才能赢得长远,否则很可能就是昙花一现。作为消费者,要锁定自身的核心产品需求和品质保证,不要盲目跟风,受一些所谓的网红店所迷惑,非理性消费。解筱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