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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说起来都是泪

发布时间: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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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一个便利店,大约与20个职能部门有关,便利店真的有点像“泡在苦水里的孩子”,说起来都是泪!各类问题,从外围到营运,简述如下:

1.道路一片“黄”,禁停没商量

城市道路的“禁停黄线”越来越多,越来越长,便利店只能“罚分卸货”,某些公司称,平均每天被罚分几十分到上百分不等。结果司机被罚没了。没人送货导致店铺缺货。为了不被罚分,只能舍近求远,从远处卸货,再用板车将商品拉到店铺。这是零售生产力的严重倒退,与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宗旨也背道而驰。

在有些国家,白天只能停15分钟的地方,晚上可以停半小时。上海也有类似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在奉贤区韩村路上,就有一块“货运车辆临时装卸”的告示牌,临停时间为12:00-13:00。这是一个进步,但还远远不够,便利店一日多配,只允许这个时间段停车,与便利店营运规律不一致。

另外有关部门提示:便利店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沟通与申请“临停”。但这也不是高效率、法制化的城市管理之道。办法其实很简单:规定有店铺的地方就要允许临时装卸,白天规定较短时间,夜间规定较长时间,依法营运,依法监管。

2.店招五颜六色黑白配,总有一款适合你

店铺的招牌是招揽顾客的利器,全天候营业的便利店,店招的通透性、可视性、光亮性更为重要,不仅关系到客流量,更与社会治安密切相关。如今,全国各地有关部门统一安装“基层”,统一设计“基色”,有人称“丑得整整齐齐”!原来好好店招被拆掉,有公司反映:仓库里还躺着100多块拆下来不能用的招牌。实际上,这既不符合审美原则与市场规则,更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制。

今年1月8日,我曾通过信访就此事向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反映,1月23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在网上回复:  

1.本市依据《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户外招牌进行设置管理。要结合区域环境、建筑特点、业态需求等设置户外招牌设施,在规范有序设置的基础上,能展现户外招牌的个性化,并没有要求全市户外招牌完全统一风格等。经过我们调研和实地检查,确实有个别街镇在户外招牌的管理整治过程中采取了简单的方法,统一制作了招牌。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已在户外招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进行逐步改进完善。 

2.关于户外招牌数量问题,《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商铺设置户外招牌的数量一般符合‘一店一招’的要求”。 

3.关于招牌夜间亮度和内容问题,户外招牌的设置要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本市户外招牌管理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从这个回复中可以看出:招牌统一,事出有因;实际操作,方法简单;一店一招,有据可依。有关部门称,已经设立专人负责做这方面的工作。但愿在不远的将来,企业可以自主设计安装具有个性的店招。

商店的招牌是一个“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屋顶广告塔、横置屋顶招牌、壁面招牌、侧立面突出招牌、悬垂幕布、窗面招牌、正立面招牌、小型突出招牌(如为老人设置出租车扬招点、除颤器安置点)、遮蓬式招牌、悬挂式招牌、立式招牌等。改掉“一店一招”这个规定,不仅不会给城市“添乱”,反而能使城市更“妩媚”!

3.开店不易,办证更难

找个能盈利的铺面已经很不容易,但办理证照就更难。便利店签约以后用于装潢的免租期一般只有两周,但办理证照平均超过23天,一个便利公司,每年因此导致的租金损失高达几百万元。其实,证照(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慢主要是指许可证办理速度慢。

如今有些地方实施“证照分离”,即先办理营业执照,获得营业执照后先开业经营,许可证待开业以后再缓办。有些城市实施“一区一证”或“一市一证”。这些用“新政”形式出台的新办法,其实在2002年国发49号文中早有规定,是一个落实与执行的问题。

国办发[2002]49号文: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部分(为发展连锁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目前的说法,这就是要改善“营商环境”。该文明确指出:

“工商、卫生、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门店不需再办理相应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可由总部(或委托门店)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向门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由门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即可。有关部门在办理连锁经营企业经营上述商品或服务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时,对不同地区和系统内外的所有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对连锁经营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店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障碍。”

实际上,这些政策没有很好落地。

4.过度管理,不胜枚举

例举如下:

(1)上面多条线,下面一根针。事情都要求法人签字,连卖一个“安全套”也得法人签字。有企业反映:平均一天要签一百多个字位的政府报单。有些区实施了比较人性化的办法:先把营业执照发给你,等法人有空再来签。但这也不是一个终极的解决办法,店铺天天开,怎么签都应付不过来。不能授权签字吗?

(2)治安管理不合时宜。为了联防,要求装实时联网设备,一台设备好几万,一年平均被抢两百元,店铺合同才五年,成本怎么分摊?现在已经没现金了,偷盗现金的小偷都改行了,有些大公司在全国一年只发生三起抢劫,总金额还没有超过400元。为什么晚上要便利店两个人值班?前段时间有便利公司说,实在不行夜间全部关掉。招牌统一做,夜间很暗,便利店就是要亮,店招暗,生意下降,还要两个人值班,那就干脆关门。

(3)卫生管理想当然,垃圾分类有难度。卖个咖啡,有关部门提出要准备“三个桶”。如今推行垃圾“干湿分类”,便利店设置分类垃圾桶,有10%左右是顾客吃剩的“湿垃圾”,顾客随便扔进垃圾桶,谁负责?被“假打者”发现,又有可能被敲诈勒索。

(4)保健品、药品经营困难重重。如红牛、劲酒等商品都有蓝帽子(保健食品),营业执照没有这个经营选项的,也要被罚。门店采购台账问题。门店要做台账,各种台账应运而生,所有进货都要提供供应商资质证书等。这些资质材料全部由总部保管,门店没有任何自采权,门店建台账毫无道理。药品方面,OCT还分为红绿两类,便利店能卖的绿色OCT药也是鸡肋,投入精力很大,却做不了多少生意。药品销售分类管制太严格,很多常用药都不能卖,既没有达到便利居民的目的,也未能给企业增效。个体加盟便利店是大趋势,但是个体户至今无法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所以加盟店就无法销售。这不仅仅是管理问题,而是行业的利益之争。很多城市的药店比连锁便利店还要多。

5.传统服务被瓜分,服务增项难实现

便利店是一个跨界经营的零售业态,移动化导致便利店的传统服务项目在快速分流,新增服务项目才能将便利店转型为社区生活服务站,这就与现有政策有一定的矛盾。

日本便利店可以办护照户籍证明,部分的公证业务都可以在便利店快速完成。我国电商发达,移动支付发达,很多业务都往线上走了,水电煤等公用事业收费的生意越来越少了,手机充值更没有了,便利店服务项目有40-50%已经被电商冲击掉了,服务增项却面临现行政策障碍。以加油站便利店为例,从前在很多加油站边上有洗车服务,如今都没有了。为什么?洗车得安装二次废水循环设备,每台成本10万元左右,主要是没地方安装。还有汽车服务业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三类标准”要求设置工位,起码要有250平方米的场地,这也是难以做到的。所以,加油站便利店的服务增项的空间就被大大压缩了。城市型便利店的品类结构中,大家都认为“鲜食”很有发展潜力,但这一块也只能做“加热”服务。

上述问题看起来都是“小问题”,但对企业来说个个都是“大问题”。从竞争的视角来分析,我国便利店所面临的竞争对手比国外更多,路边餐饮店、早餐摊主、小超市、杂货店、快餐店、面包房、咖啡店、奶茶铺、外卖店、新零售餐饮化等等,都是便利店的竞争对手。消费者到便利店消费的“理由”还不够充分,有更好吃、更便利、更实在的“中食消费渠道”。

希望内业人士补充行业面临的环境问题,以期不断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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